知法
官名。金代大理寺设知法十一人,从八品,女直司五人, 汉人司六人,掌检断刑名之事。
官名。金代大理寺设知法十一人,从八品,女直司五人, 汉人司六人,掌检断刑名之事。
幕府中的僚属,也指地方军政长官衙署中的参谋、书记、顾问之类的佐官。《宋史·颜衎传》:“请自今藩镇幕僚勾得任台官。”宋孙光宪《北梦琐言三》:“李太师光颜……爱女未聘,幕僚谓其必选佳婿。”
官名。见“司会中大夫”。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所掌事项包括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工商部工务司和商务司的全部职掌。参见“工务司”、“商务司”。
官名。清置,属内翻书房,见该条。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设于仁宗延祐六年 (1319) 七月,秩正三品。军士来自者连怯耶儿(黄羊川,今内蒙古敖汉旗东)万户府、迤东万户府、女直万户府及右翼屯田万户府。隶东宫詹事院下。置卫率使二员,副使二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置于四川白渡地方,掌该处盐政、马政。设司令,以掌选官为之,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寻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后革。
官名。掌管军队,为全军统帅。辽以太子或亲王统帅军队,设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以大臣统管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清朝以皇帝为海陆军大元帅;民国以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并在总统府设陆海军大元帅统率
官名。隋文帝置考功员外郎,为考功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员,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考功员外郎”,见该条。
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参见“知府”。
官署名。隋朝置,与左领军府同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曹行参军,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又统开府府 (骠骑府)、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