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佐令或长收盐税。参看“盐官令”条。
宫廷医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宋朝州府衙门公吏总称。吏人自都孔目官至粮料押司官共十级,称为职级,其下又有手分、贴司等名目,掌文职行案事务。依所掌分客司 (掌招待宾客)、通引官 (掌接引传达)、书表司 (掌书写文件)、法司 (掌司法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进入一定等次(宋朝第四等、第五等或第三、四、五等),赐同出身,下出身一等。有同三传出身、同进士出身、同学究出身等名目。诸科举人及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可赐本科及上舍同出身。科举同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见“十光将军”。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农仓长副职。助令执掌粮食仓储及转运事宜。官名,西汉置,助农仓长掌粮食仓库。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农仓长”条。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始置,正七品,为中级官员所带贴职。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为贴职之一。
见“行宫三司使”。
官署名。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改鼓司置,设判院官二人,以带职朝官或卿监充任。凡官吏士民有诉冤枉,皆受其词而上于皇帝,藉此通达民情。辽景宗保宁三年(971)置,设登闻鼓使为长官,属南面官。金朝掌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