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推事
官名。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执行分厅长的职务。
官名。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执行分厅长的职务。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置于各舰,由一、二等官充任,掌医疗事务。
官名,汉置,属雍营都尉,掌领兵。《后汉书·耿弇传》:“及恭至洛阳……拜为骑都尉,以恭司马石修为洛阳市丞,张封为雍营司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保章氏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属官,掌观测天象,以记载日月星辰的变动,并依此而辨吉凶。下设保章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秦汉亭部小吏,辅佐亭长处理一亭事务,如亭父、亭卒之属。《后汉书·陈寔传》: “少作县吏,常给事厮役,后为都亭佐。”吏名,秦汉时城乡都置亭,在乡者称乡亭或野亭,在城者称都亭,无论乡亭还是都亭,都设亭长,
见“御仗五职”。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法曹掾下,掌佐法曹掾主邮驿科程事。其后,魏晋等沿置,掌刑狱罪法事。隋以后无。
科举制度。进士科考第分五等,上二等即称“进士及第”。元、明、清诸朝规定,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共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
官署名。金朝置。属殿前都点检司。掌饲养和训练皇帝御用马匹、牛群等。设提点、使、副使领局事,秩正五品、从五品、从六品。下设直长、掌厩都辖、副辖等官。官署名,金置。掌御马调习牧养,以奉其事。其官有提点,正
官署名。简称考功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官吏考课、黜陟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考功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 (1425) 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 (16
军属即军佐,见“军佐”条。南京临时政府规定,凡军队中各官署、各军校内的文官和夫役均称为“军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