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渠掾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从三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首领,分隶诸卫。宋朝为从三品武散官,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武散官名。唐宋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唐制秩从三品下,宋制秩从三品
官名。明朝殿阁学士之一。嘉靖(1522—1566)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清顺治(1644—1661)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参见“华盖殿大学士”。官名。明朝置。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分正、又正、副、又副,为朝中典守印信之官,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861年初)《幼主诏旨》以“天福”爵任之。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分左、右,各一人,从六品,同左、右少卿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中曾升为正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为征讨高丽、女直、渤海大延琳都曾设过东征都统所,统领东征兵马。亦称“东面行军都统所”、“东路行军都统所”。
官名。金朝置。正九品,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支应所又称支承所,属太府监,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以都监二人为主官,正九品。
官名。宋置,《宋史·河渠志》载:“开宝五年(公元972年)诏“自今开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即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阙员,即以本州官充。咸丰五年(公元1002年)诏缘河官吏虽秩满,须水后受代”。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掌侍从和向朝廷送郡的报告材料。《三国志·蜀书·杜琼传》:“古者名官职不言曹,始自汉以来,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
见“驻藏大臣”。官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员额二人,简称驻藏大臣,统理前藏、后藏地方事务,均驻前藏拉萨。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藏兵。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添设帮办大臣一人,分驻前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卫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