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司的监察纪律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部点检、催捉、结绝见禁罪人,于令不应委官而辄委者,徒二年。”“诸发运监司,巡历随行吏人,所在受例外供馈, 以受所监临财物论。”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部点检、催捉、结绝见禁罪人,于令不应委官而辄委者,徒二年。”“诸发运监司,巡历随行吏人,所在受例外供馈, 以受所监临财物论。”
即带剑穿履上殿。汉朝皇帝赐予亲信大臣上朝时的特殊待遇。受赐者可以佩剑穿履朝见皇帝。
东宫武官名。隋炀帝改左右监门率为左右宫门将。唐初复旧。
官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始置,或以为秦已有,汉初不置,武帝因秦而置之。初属郎中令,太初元年(前104)郎中令更名光禄勋后改隶之、秩比八百石,无定员,多至数十人。掌顾问应对,参预谋议,多以名儒宿
官名,汉置,掌武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尉》:“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汉书·
即“三少”。《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位卑于公,尊于卿。历代沿置。参见“少师”。三孤指少师、少傅、少保,其位低于公、高于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
祠禄官名。宋神宗时置勾当宫观,以京官充任。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见“十武将军”。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署名。辽朝置。统领小室韦部军,长官为详稳,下设都监等官。属北面边防官西北路总领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朝祭之事。顺治十五年 (1658) 设。置侍郎一人,掌部务,堂主事一人,掌档案文移; 读祝官八人、赞礼郎十六人,掌祭祀礼仪; 笔帖式十人、掌翻译缮写。分设左、右二司,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