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马司
官署名。明朝掌管以盐市马的机构。洪武五年(1372)设纳溪、白渡二盐马司,设司令、司丞,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后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又设顺龙盐马司,后均革。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置纳溪、白渡二盐马司,又有顺龙盐马司,掌卖盐买马事。其官有令、丞。见《明史·职官四·盐课提举司》。
官署名。明朝掌管以盐市马的机构。洪武五年(1372)设纳溪、白渡二盐马司,设司令、司丞,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后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又设顺龙盐马司,后均革。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置纳溪、白渡二盐马司,又有顺龙盐马司,掌卖盐买马事。其官有令、丞。见《明史·职官四·盐课提举司》。
官署名。民国置,为办理蒙藏事务的机关。初名蒙藏事务局,民国三年改称蒙藏院。直属于大总统,设总裁一人,总理院务,监督所属职员,副总裁二人辅之;下设参事、佥事、主事、司长、秘书、翻译官等。民国十七年,国民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官名。战国置。管理传舍的小吏。《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邯郸传舍吏子李同说平原君曰:‘君不忧赵亡邪? ’”参见“传舍长”。官名,战国置,掌管理传舍。《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邯郸传舍吏子李同说平
官署名。民国二年置,属盐务署。根据善后借款条约,置中国总办一员、外国人会办一员,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置中国经理、外国洋协理各一人,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
官名。渤海国大农寺长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外交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外交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搜集国内外情报事项:二、宣传外交策略事项;三、撰写中外新闻稿件事项;四、招
官名。西汉置。皇帝派遣监领北军之使者。《汉书·刘屈氂传》:“太子召监北军使者任安发北军兵。”官名。西汉置,掌监北军。《汉书·刘屈氂传》记任安曾任此职。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副长官。员额二人,从三品。
官名,汉置,为主记室掾的简称,掌记录文书,督催期会。参看“主记室掾”条。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德木齐之下。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地各设若干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