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春秋战国郑、赵等国置。掌庖厨。《史记·郑世家》:“子驷怒,使厨人药杀厘公。”又《赵世家》:“使厨人操铜料以食代王及从者。”
官名。又译“札鲁火赤”、“札鲁花赤”,蒙古语,汉译“断事官”。蒙古建国之初设,领司法、财政、行政事务,诸王投下亦设。札鲁忽赤之长称“也可札鲁忽赤”。元朝在大宗正府、中书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掌刑狱
官名。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宋朝始置,称“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掌教化百姓,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奉行法令条制,宣读赦书,举行祀典,考察属官,赈济灾伤,安集流亡,以及赋役、钱谷、狱讼等事。视本府地望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即太子左、右卫率丞。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东园匠令之副,佐令掌制陵墓内用器物和供应。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东园匠令”条。
官名,为上林苑令的副贰长官,助令掌苑中禽兽和居民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上林苑令”条。
将军名号。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汉书·王莽传》: “命掌威侯王夺曰: ‘肴黾之险,东当郑卫。女作五威左关将军,函谷批难,掌威于左’。”将军名号,王莽置,为四关将军之一,掌守左关,东挡郑卫。《汉书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扬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见“巡城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