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坊署丞
官名。即甲坊丞。
官名。即甲坊丞。
官名。晋朝置。掌管鲜卑族事务。慕容廆曾任此职,东晋元帝建武元年 (317) 六月,与刘琨等一百八十人向司马睿上书劝进。见《晋书·元帝纪》。
官署名。清朝贵州之铸钱局。康熙六年(1667)置局。雍正九年 (1731) 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贵阳府知府、贵筑县知县或通判,县丞选充。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
宋朝经制使司、经制发运使司、经制边防财用司简称。
明朝为总督、巡抚之代称。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称提督为军门,如总兵加提督衔的,也尊称军门。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内署令,秩第四品。内署之职可能相当于南朝宋的中署,参见“中署”。
玉牒别称。
官名。秦置,属少府,为宦者令副贰。入汉因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增至员七人。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宦者令之副,佐令掌宦者。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宦者令”条。
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官名。北魏置。亦称行台吏部郎。《周书·辛庆之传》“及贺拔岳为行台,复启庆之为行台吏部郎中、开府掾。”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奉天司员外郎。乾隆六年 (1741) 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员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