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教奏乐器中笙管之属。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吹中士,正二命;司吹下士,正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见“大司族”。
学官名。西晋武帝咸宁(275—280)中国子学初置十五员,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 减为十员。协助博士教授国子学生徒儒学,南朝宋沿置,分掌《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编修司农寺条例。八年罢。
参见“光禄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光禄少卿,北齐称为光禄寺少卿,为光禄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参见“光禄寺”。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为左将军时置,以庞羲任之。建安二十四年,马超等上刘备为汉中王,表于汉献帝,在表中庞羲排在军师将军诸葛亮之前。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领兵作战。《三国志·蜀书·
见“统制官”。
1、指皇帝、王、诸侯。2、即公主。战国以前诸侯女称君主。《史记·六国年表·秦灵公八年》:“初以君主妻河(伯)。”注:“《索隐》:君主犹公主也。”
官名。隋朝内史省长官,置二员,正三品,炀帝大业十二年(616)改名内书令。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令,三年改中书令。官名。见“内史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