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曹
官署名。职掌不详。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献曹史。
官署名。职掌不详。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献曹史。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设安抚使等职。官署名。辽置,掌安抚东京地区。主官为东京安抚使,属南面京官。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见“监使”。官名。宋代与府、州、军同一级的政区有监,其长官为监使。以京朝官出知其事者称为名监事,简称知监,其职掌与属官略同于知州,参见“知州”。
即“永兴宫南面行官都部署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升迁,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清制,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缺,各不俟开例具题,即奉特旨补放
①官名。春秋楚置,掌一县之政令。《左传·昭公十一年》: “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其长”“楚曰公曰尹”。一说为爵名,即楚县大夫之僭称。《左传·宣公十一年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掌参议军务以及经济等其它政务,并可率军出征。参见“太府”。
武官名。北周设置,为水军统帅。任此职者见《隋书·于仲文传》:兄,“大象中,以水军总管从韦孝宽经略淮南。”
武官名。商代设置,亦称北吏,为驻防北土的大使,见《殷墟文字丙编》二九。参见“西史”。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掌侍从和向朝廷送郡的报告材料。《三国志·蜀书·杜琼传》:“古者名官职不言曹,始自汉以来,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