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吏
官署中的杂差官吏。《宋史·田敏传》:“田敏,字子俊,本易州牙吏。”
官署中的杂差官吏。《宋史·田敏传》:“田敏,字子俊,本易州牙吏。”
官署名。宋初三司置,掌下卸、搬运纲船所运物品,领厢兵装卸军五指挥,设监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时拨隶司农寺。
官名。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其职权与把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只正九品。武官名。清置,见“外委千总”。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检点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袍”。
“都录事”省称。
善后会议设置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善后会议宣称为了整理和公开全国财政,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二十日议决《财政善后委员会条例》,二十四日由临时执政公布。九月间由临时执政召集会议。其应行议决的事项
使职名。即“删定格式使”。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400)置,职比中散大夫,无常员。后罢。
见“八大臣”①。
辛亥革命时非省会地区所设的军政机构。军政分府掌管一个地区的军事和民事,其设置地点,多系清代道治或府治地方。这些军政分府(个别地方迳称军政府),有的依省军政府例亦设都督或并设副都督,有的则用军政长、总长
膳部郎中、员外郎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