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都统
官名。清初设热河副都统,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始改设都统,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兼管热河地区(今属内蒙古自治区,一部份属河北省)蒙古人民事务,驻扎热河。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刑部司员一人,理刑笔帖式二人,主事一人,印房笔帖式二人,协理所属事务。都统所辖有总管,翼长、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北洋政府沿置热河都统,统辖热河特别行政区军民两政,其具体职掌参见“绥远都统。”
官名。清初设热河副都统,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始改设都统,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兼管热河地区(今属内蒙古自治区,一部份属河北省)蒙古人民事务,驻扎热河。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刑部司员一人,理刑笔帖式二人,主事一人,印房笔帖式二人,协理所属事务。都统所辖有总管,翼长、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北洋政府沿置热河都统,统辖热河特别行政区军民两政,其具体职掌参见“绥远都统。”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在外都曹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 吕洛拔传》“后(吕)文祖以旧语译注《皇诰》,辞义通辩,超授阳平大守。未拜,转为外都曹奏事中散。”
即“南北选”。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属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掌宫帐禁卫、随行扈从。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五“庆历五年四月”条下记“辛卯、夏国主曩霄初遣素齐咩布移则、张文显来贺乾元节,自是岁以为常。”素齐为咩布移则与张文显的官称。吴广成《西夏书事》卷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北齐沿置,为长秋寺次官,位在卿下,员一人,以宦官充任。掌诸宫阁,并领中黄门、掖庭、奚官等署。四品。官名。北魏、北齐皆置,正三品
官名,汉置,也称屯司马或卫司马,有的属卫尉,掌宫掖门屯卫兵。《汉书·百官公卿表》:“又诸屯卫候、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有的属城门校尉,掌领屯卫兵守护城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东汉城门校
官名。北齐置。见“曲面部”。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七月公布《村自治条例》,开始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由议员组成,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一百户以下的五人,一百户以上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邮、电、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邮、电、航各项预算、决算;三、管理邮、电、航各项公产、公物;四、其他邮、电、航所属一切款
西夏第三等官衙。包括大恒历院、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堪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境监军司、宫前侍司、磨堪军案殿前司、鸣沙军、史算院、养贤务、租税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泾原县、五原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