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热河特别行政区域

热河特别行政区域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二盟。清末直隶省所属有热河道,辖承德、朝阳二府与赤峰直隶州。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为十五县。次年一月,以此十五县及内蒙古的昭乌达盟(八部十一旗)、卓索图盟(二部五旗、附牧一旗)牧地,建为热河特别行政区域,置热河都统以统之,治所在承德县(今河北省承德市)。同年实行道制,以十五县组成热河道。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改本区域为热河省。

猜你喜欢

  • 奚军都指择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辽在东京设四军都指挥使司,指挥契丹、奚、汉、渤海四军,下面又各设都指挥使司分领各军,奚军都指挥使司即统领奚军之机构。

  • 西曹令史

    官名。东汉、三国魏、蜀、晋朝置,西曹低级官吏,位低于属,掌文书等。官名,东汉置,位低于掾、属,掌文书等。三国魏、蜀和晋沿置。

  • 编修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十人,正

  • 太医院丞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 郡辞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公府辞曹主辞讼事。汉代亦置辞曹,《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辞曹史二人。《洪范五行传》说: “辞曹共讼诉。”所掌与公府同。

  • 宣武将军

    官名。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从五品下。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从四品,宣授。明朝亦置,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大夫。五十

  • 管理火药局大臣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掌局事。雍正三年(1725)设二人,一由大臣中钦派,一由本部尚书、侍郎内简派。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 徵仕郎

    官名。明置,为文散官。文官从七品,升授。官名。明代文散官从七品升授称徵仕郎。清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徵仕郎。见《明史·职官一·吏部》、《清史稿·职官一·吏部》。

  • ①南北朝时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魏书·太宗纪》神瑞二年(415): “二月丁亥,大飨于西宫,赐附国大、渠帅朝岁首者缯帛金罽各有差。”②满语“Da”之音译,意为“头目”、“首领”,清朝常用作官名。多译为

  • 散州

    州的等级之一。元为属于散府的州,不辖县;明清时隶属于府,亦称属州,与县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