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都郡丞
官名。北齐置,清都郡次官,从五品。
官名。北齐置,清都郡次官,从五品。
官署名。辽朝食盐官卖机构。太宗时,辽得十六州之地,置榷盐院于香河县,官卖食盐。
官名。见“右中郎将”。
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明制设典籍一人为主官,从九品,管理本监书籍。清制设立汉典籍一人,掌保管书籍版片及“表章经学之宝”与乾隆御笔册。
武官名。明置,见“四卫营”。
“吏部都令史”简称。
官名。即武库丞。
清朝“内阁”之满语音译名。
官署名,东汉置,即审判科,掌审理案犯。亭:评审、处理。《后汉书·孝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①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② 官制。明朝官吏执政制度。始于建文(1399—1402)中,兵部尚书齐泰、太常卿黄子澄,以原官预务参政,主持日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