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帅
女官名。南朝宋后宫置,五品,无定员。掌清商乐。见《宋书·后妃传》。
女官名。南朝宋后宫置,五品,无定员。掌清商乐。见《宋书·后妃传》。
民国时期的官俸制度。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公布《中央行政官官俸法》,具体规定了各类官吏的俸给。官俸以货币支付,一般按月计算,称为月俸。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按年计算的,称为年俸。官俸依官等
见“保正”。
官名,西汉时王国置,属太仓,掌马。《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菑川王时遣太仓马长冯信正方,臣意教以案法逆顺。论药法,定五味及和齐汤法。”
郡分职吏名。汉置,见“市掾”。
官名。渤海国官,居宣诏省。左正一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掌理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六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可兼充道录司,缺出由右正一升补
武职土官名。清制,青海地区置二十六人:设于黄河、大江、雅砻江、澜沧江、怒江各地;西藏置五十二人:分布在喀喇乌苏河南岸各地。
宫中女官名。见“司衣”。
官名。明朝太仆寺所辖各群群官。洪武四年(1371)曾于群牧监下置,后改置太仆寺,乃置,未入流。二十二年,改置为群长。
唐宋礼部、工部诸司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叙迁,转中行郎中。
监生名目。亦名俊秀。指明朝实行纳粟制度后,一般庶民经纳粟援生员之例入国子监而为监生者。出路仅为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得京职者,则光禄寺、上林苑等不重要的衙门。甚至有任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官,或卫学、王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