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督
官名。清朝海关行政长官。康熙二十三年(1684)始设海税监督。道光二十二年(1842)后,凡通商口岸设海关,并设海关道管理,亦称海关监督。掌水陆通商货税之职。分专设监督与关道分理。隶南、北洋大臣或本省督抚,亦有由将军监理者。由于外籍税务司把持海关行政,监督权限只有报告表册、印发护照等事宜。
官名。清朝海关行政长官。康熙二十三年(1684)始设海税监督。道光二十二年(1842)后,凡通商口岸设海关,并设海关道管理,亦称海关监督。掌水陆通商货税之职。分专设监督与关道分理。隶南、北洋大臣或本省督抚,亦有由将军监理者。由于外籍税务司把持海关行政,监督权限只有报告表册、印发护照等事宜。
几指案几,杖为手杖。老人居则凭几,行则凭杖,古时用以表示敬老。汉朝皇帝常以几杖赐予年老重臣以示尊荣。《汉书·孔光传》:“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
官名。“转运判官”之简称。宋朝始设,为转运使之佐官。初掌随军供办军需,太宗以后,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遂改为经度一路全部或部分财赋。后代沿置。金朝为都转运司 (中都路) 及转运司 (其余各路)
官名。辽朝置,掌勘箭等事。皇帝车驾远归,閤门使持雄箭,勘箭官持雌箭,比较相合,然后入宫。称勘箭。
官名。明清督理漕运的最高长官。明景泰二年(1451)设,与总兵同理漕务。并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及徐、和、滁三州,驻淮安。嘉靖四十年(1561)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1579)后曾一度兼管河道。清朝沿
官署名。辽朝永昌宫下属机构,掌马群畜养蕃息之事。置侍中、敞史等职。
铁路职名。北洋政府置,属各铁路管理局,为警务、工务、事务、机务各总段的主管。
官名。南朝梁置。负责殿内侍卫。侯景太始元年(551)篡梁后,改名直寝。
官名。明清刑科之属官。协掌科事。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二人。又,南京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侨务局的长官。见“侨务局”。
官名。明洪武(1368—1398)中于审刑司置,三人,正七品。详见“审刑司左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