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监医副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九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九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进入一定等次(宋朝第四等、第五等或第三、四、五等),赐同出身,下出身一等。有同三传出身、同进士出身、同学究出身等名目。诸科举人及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可赐本科及上舍同出身。科举同
官名,汉置,掌管旗帜。《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汾阴悼侯周昌,初起,以职志击秦。”注:“如淳曰:职志,官名,主旗帜也。”汉代将军僚属。刘邦初起兵时曾以周昌为职志。应劭说:“掌主帜也。”
唐代教练宫廷歌舞艺人的机构。中宗时设在长安光化门禁苑中,有广场,兼可拔河、打球。见《旧唐书·中宗本纪》。玄宗时改设在蓬莱宫侧的宜春院。分设男女两部,选乐工三百人,宫女数百人于梨园教授乐曲。玄宗懂音乐,
①低级职吏的统称。②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职官。额为八人,负责承应来京蒙古人等事宜。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官吏。《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长吏亲躬,无使贫弱遗脱,小吏豪右得容奸妄。”注:“百石已下有斗食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太常寺置,位在胥史下。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胥史之下。
官名。南诏官,与弥勤、勤齐掌赋税。
官名。宋朝置,为无品武阶官,位进义校尉下、进武副尉上。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殿侍为下班祗应,秩未入流。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仪同大将军上。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
明代乡试有以五经取士者,每经各取一名为首,称为经魁。清初仿明制,有以五经中举者,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长州蒋学海以五经中举,称五经解元,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经中举之例。后因称乡试中举的前五名为五经
见“封疆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