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律编查会

法律编查会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律时由会长在编查员中指定主任编查员以主其事,事务员,至多六人,其中由会长选任一人为事务员长;顾问若干人。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改为“修订法律馆”,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天下主

    即国君,天子、皇上。《后汉书·邓皇后纪》:“及元兴、延平之际,国无储副,仰观乾象,参之人誉,援立陛下为天下主。”

  • 判北院枢密使事

    官名。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统领北枢密院政事。

  • 巡捕处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所属各协巡局置,设巡捕头、巡捕等官员。参见“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 太子左监门

    官名。金朝宫师府置,掌东宫门卫禁钥,正六品。

  • 东明司马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主皇宫东门,领员吏十三人,卫士一百八十人。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俸比千石,掌宫掖东门,有吏员十三人,卫士一百八十人。《后汉书·百官二》:“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比千石。本注曰:南

  • 同文馆总教习

    官名。清末同文馆之官员,总管同文馆学生授课事,额一人,由洋人担任。

  • 候补道

    清制,道员为捐官条例中所规定的最高一级,而道员实缺有限,捐纳道员的一般无实缺可补,仅能得到差委,这种被差委的道员称为候补道。候补道员的称谓。清制,道员为捐纳制度中报捐外官中的最高一级,热中仕宦的人多报

  • 朝日

    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会见大臣,议论政事。《汉书·于定国传》:“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御史。”颜师古注:“五日一听朝,故云朝日。”后代沿称。

  • 尚书仪曹郎

    参见“仪曹郎”。

  • 储宫

    太子的称谓。潘尼《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诗》:“乃渐上京,乃仪储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