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编查会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律时由会长在编查员中指定主任编查员以主其事,事务员,至多六人,其中由会长选任一人为事务员长;顾问若干人。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改为“修订法律馆”,参见该条。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律时由会长在编查员中指定主任编查员以主其事,事务员,至多六人,其中由会长选任一人为事务员长;顾问若干人。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改为“修订法律馆”,参见该条。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东、北、翼三王府所属六部主官称为六部尚书,燕、豫二王府所属六部主官有吏书、户书、礼书、兵书、刑书、工书,合称为六部书。后期六爵所属似亦有六部书。例如太平天国文书《名册三十五件》中载
官名统称。辽官排班,有高墩、矮墩、方墩之分,大丞相至阿扎割只为墩官。其礼仪、丧葬、政治地位及服饰,皆有区别。具体内容,史籍记载不详。
明代对监察官的纪律规定。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制定,据《明会典》卷二○九所载,其内容如下:一、凡都察院并监察御史、按察司一应诸衙门官员人等,不许挟私沮坏,违者杖八十。若有干碍合问人数,敢无故占恡不
①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层编制单位甲喇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贰。雍正元年(1723),改委署参领设。员额、职掌均同参领,正四品。此外,护军营、前锋营、骁骑营等皆置,详“副护军参领”等。②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
官名。汉代将作大匠所属有中校令及丞,以后不置。唐开元二年(公元714年)始于将作监置中校署,掌竹葛等杂制作,以供舟车、兵仗、厩牧、杂作器用之事。设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下辖府三人;史六人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广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官名。北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置,充侍从以备顾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正三品贴职。南宋因之。官名,宋置,宝文阁,原名寿昌阁。庆历年间改名宝文阁,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英宗即
皇后、女官统称。本指宫中妃嫔居所,犹言内宫、后庭,后借指妃嫔、女官。
官名。即宫闱丞。
官名。为赞礼郎的简称。清代孔尚任《桃花扇·先声》:“老夫原是南京太常寺一个赞礼,爵位不尊,姓名可隐。”详“赞礼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