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仪正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正五品。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宣统元年(1909)为避帝讳,改称治宜正。
官名。清置,属銮仪卫。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驯象所、旗手卫所属各有治仪正,掌整肃仪仗,六所一卫所辖十四司,各有掌司事治仪正为掌印云麾使之副。十四司之外,另有驾仪管理治仪正三人,步辇管理治仪正一人,棕毯管理治仪正一人,拜褥管理治仪正一人。銮驾内外库、银库亦有治仪正,各掌库事。宣统初改称治宜正。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正五品。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宣统元年(1909)为避帝讳,改称治宜正。
官名。清置,属銮仪卫。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驯象所、旗手卫所属各有治仪正,掌整肃仪仗,六所一卫所辖十四司,各有掌司事治仪正为掌印云麾使之副。十四司之外,另有驾仪管理治仪正三人,步辇管理治仪正一人,棕毯管理治仪正一人,拜褥管理治仪正一人。銮驾内外库、银库亦有治仪正,各掌库事。宣统初改称治宜正。
官署名。清朝贵州之铸钱局。康熙六年(1667)置局。雍正九年 (1731) 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贵阳府知府、贵筑县知县或通判,县丞选充。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明初改拱卫司而置,为正三品衙门。后改都尉司。洪武三年 (1370) 改亲军都尉府。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副主官,见“警巡院”。
官名。北齐置。中侍中省中尚食局属官,员四人。佐中尚食典御等管理皇帝饮食,由宦官担任。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设尚书二人,品秩同六部尚书,职掌则同于布政使、按察使。十八年迁都后革。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
即“转运司”。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 (1370) 于各王府分置,各一人,从二品,以辅弼诸王。九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