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官
官名。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安庆等处、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各设河泊所官,隶于所在府、州、县,掌收渔税。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设官三人;千石以上设二人;三百石以上设一人。清制,河泊所官仅在广东南海县、番禺县各设一人。
官名。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安庆等处、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各设河泊所官,隶于所在府、州、县,掌收渔税。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设官三人;千石以上设二人;三百石以上设一人。清制,河泊所官仅在广东南海县、番禺县各设一人。
宋朝贡举考试中的一种仪式。又称唱第、传胪、胪传、胪唱。太宗雍熙二年(985),皇帝亲试礼部奏名举人,合格者分两日宣召,面赐及第,称为唱名。其后成为定制。科举制度中殿试放榜时的一种仪式。见“传胪”。
官名。西夏设,为功德司副官,佐功德正使掌司事。下设通判、承旨等职。元朝于同知下设副使,正四品,下设经历、都事等职。
官名。东汉末置。《三国志·陶谦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会西羌寇边,皇甫嵩为征西将军,表请武将,召拜(陶)谦扬武都尉,与嵩征羌。”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亦置为领兵武职,随从征伐。官名,东汉
官名。新莽置。《汉书·匈奴传》: “罢诸将率屯兵,但置游击都尉。”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帅兵作战。《汉书·匈奴传》:“罢诸将率屯兵,但置游击都尉。”
见“福元营缮司”。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置,二员,以崇禁卫,从二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军事科学方面的研究业务。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署名。清代后期,各省督、抚可以就地筹款,作特殊开支用,一般设支应局负责这项工作。支应局,为非正式的财政官署。
北魏孝文帝置。设博士,掌教授皇子宗室经义。《魏书·高祖纪下》: “幸皇宗学,亲问博士经义。”官学名。北魏置,专门培养皇室子弟。《魏书·高祖本纪》记太和十六年(公元492年)皇帝幸皇宗学,亲问博士经义。
官名。详“赃罚库”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