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部吏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从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四阶,秩从二品。
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礼记·王制》: “论定,然后官之。”孔颖达疏: “其诸侯以下,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② 官署简称。《礼记·曲礼下》: “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注: “官谓校图文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三国魏始置,或说隶左尚书,设郎(郎中、侍郎)为长官。西晋因之,东晋康帝、穆帝以后省。南朝梁、陈复置,仍隶左民尚书。北魏前期直隶尚书省,以虞曹尚书为长官,设虞曹令等。孝
参见“经略司”。
职名。元朝置。亦作“舍里八赤”。舍儿别,波斯语音译,原为糖浆名称,因太祖时有撒麻耳干也里可温医生献舍儿别治病,后专于怯薛中设调制御用舍儿别人员,故名。
见“十猛将军”。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沿清代成例设置,目的在于笼络蒙古王公。设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二日,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一直存在。设都翊卫使一人,翊卫使四人,副翊卫使六人,翊卫官八人。就在京蒙古王公
“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京朝官兼任,职掌同史馆检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参见“史馆检讨”。官名。掌修国史,以京朝官充任。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