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尚书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尚书设。从一品。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宣统三年 (1911),改民政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长官,员额一人。见“民政部”。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尚书设。从一品。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宣统三年 (1911),改民政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长官,员额一人。见“民政部”。
见“云麾使”。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唐玄宗开元(713—741)中置,给两京乞儿廪食,使居之。宋朝沿置。明朝初年亦令天下广置,收容、周济贫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忠勇将军等号。
唐宋吏部、兵部郎中通称。北宋前期,叙迁: 有出身转太常少卿,无出身转司农少卿,左曹转卫尉少卿,带待制已上职转右谏议大夫。
蒙古语,意为“千”,或用以简称千户。
清朝都察院御史之别称。都御史的别称。见清梁章钜《称谓录十四·都御史古称》。参看“都御史”、“都察院”条。
① 太子别称。《左传·闵公二年》: “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②官名。战国三晋为太子特设的官职,掌兵器监造。《冢子韩矰戈铭》: “十八年冢子韩矰,邦库啬夫”“造戈”。参见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国家元首。存在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和北洋政府初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各只一票。临时大总统因故不能视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象胥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象谞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象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