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师
官长,掌民事。《左转·昭公十七年》:“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疏:“天瑞远,民事近,为民之师长,而命其官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
官长,掌民事。《左转·昭公十七年》:“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疏:“天瑞远,民事近,为民之师长,而命其官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
官名,也是“官署性的机构”名称。唐代掌管大官、公主食邑财物的官或机构称邑司。《资治通鉴》唐景云二年:“时人谓怀贞前为皇后阿,今为公主邑司。”注:“唐公主有邑司令、丞,掌其主家财货出入、田园征封之事。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不再守选,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称免选。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准许选人不经守选,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称为免选。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管理全国公路行政事宜。以处长一人为主官。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为贴官。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华文阁学士”条。
官署名。元朝置,掌岷州十八族军民政务,隶于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三品。设达鲁花赤、元帅、同知、知事各一员。
官名。即“河南清吏司员外郎”。
见“承宣布政使司”。官署名。明清设置,其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见“布政使”。
官名,汉置,能引(挽)强弓弩的官。《汉书·周勃传》:“材官引强。”注:“服虔曰:能引强弓弩官也。”
官署名。民国二十年置,设在各省区,属财政部,掌管征收统税。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下设四课,分掌局务。
金朝太医阶官名。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保颐大夫。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