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曹
官署名。《张纳碑》: 巴郡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汉朝谓检阅户口、垦田为案比。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
官署名。《张纳碑》: 巴郡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汉朝谓检阅户口、垦田为案比。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十一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顺天府、广备库,在京羽林前等二卫,及直隶永平等二府,通州右等二十卫,居庸关等四千户所。清
①御史台别称。《封氏闻见记》卷三《风宪》:“唐兴,宰辅多自宪司登钧轴,故谓御史为宰相。”②宋朝各路提点刑狱司别称。③即“肃政廉访司”。官名,御史的别称。《宋史·刘穆之传附孙瑀》:“瑀使气尚人,为宪司甚
官名。战国楚置。掌王命政令。《战国策·韩策二》: “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鲍彪注: “皆楚官。”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韩策二》:“史疾谓楚王曰:‘今王
官署名。清沿明制,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刑部定为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清吏司(户部无直隶、奉天、安徽三司),另有一个
外交官名。北洋政府设于驻外使馆,员额一至三人,掌理文牍及其他事务,驻外领事馆亦置主事,其员额、职掌均与使馆同。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掌稽商上事务。凡喇嘛库藏出纳之所日商上。前藏设三人,为四品官。隶于噶伦。遇有缺出,以叶尔仓巴、协尔帮、大中译及济仲喇嘛升补。官名。西藏地方在清朝时设有此官,与商卓特巴共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
官名。门下省属官。掌出纳文奏。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 (499)定为从八品上。北齐沿置,设员四人,从八品上。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长官。任此职者,多为皇帝亲近之人。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1)设于大理院,主官为书记官长,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2)设于高等审判厅,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