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福州路。二十年,改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监治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汀州、漳州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名,汉置,即校尉丞。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凡八校尉皆有丞,西域副校尉,戊、已二校尉也有丞,掌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
官名,为内官长与内官丞的合称。汉置,属宗正,掌分、寸、尺、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宗正》:“内官长丞……初,内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注:“师古曰:《律历志》(说)主分、寸、尺、丈也。”参看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将,总掌海军造舰事务。
①周朝州府最高行政长官。《管子·立政》:“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 分师为五州,州为之长。”一说即“州伯”,是为二百一十国之长。《礼记·王制》:“天子于千里之外设方伯。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州伯。”《礼
见“专操管带”。
参见“太子三校”。
官场用语。清朝为道台谒见督抚时的自称。
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该校学生,皆有一技之长。《后汉书·孝灵帝纪》:“始置鸿都门学生。”注:“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