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卒
战国时魏国经过考选的步兵之称。据《荀子·议兵篇》记载,魏国当时考选步兵,须身穿“三属之甲”,手执“十二石之弩”,背负“箙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䩜带剑”,带三日之粮,在半天内能跑完一百里路程者始为合格。中试者称为武卒,免除全户徭赋和田宅的租税。
战国时魏国经过考选的步兵之称。据《荀子·议兵篇》记载,魏国当时考选步兵,须身穿“三属之甲”,手执“十二石之弩”,背负“箙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䩜带剑”,带三日之粮,在半天内能跑完一百里路程者始为合格。中试者称为武卒,免除全户徭赋和田宅的租税。
官名。《宋书·百官志》记公府佐吏,最后说:“参军督护,江左置,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是东晋以来公府有此职。南朝宋时州军府亦置,《宋书·恩幸·戴法兴传》载:“上(世祖)为江州,仍补南中郎典签。上于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各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 (1105),仿唐制置为三卫府之一,设郎与中郎,皇帝升殿时立于朵殿。五年罢。
东宫武官名。隋置于左右卫率府,员额各十人。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原兵部车驾司设。掌军台、驿站牌票、贡马各项事宜。辖驿传、销算、配戍三科及捷报处、马馆。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十八人,录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
①卿大夫、士之致仕者。《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孔颖达疏引熊氏曰:“国老谓卿大夫致仕者。”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于睽,终朝而毕,不戮一人”,“
指郡府中的高级官吏。《汉书·循吏传·文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注:“师古曰:(右职)郡中高职也。”金代武散官之称。见“文资官”。
官名。三国魏置,为大将军及太尉府属官。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七品。西晋三品将军以上军府皆置,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官名,三国魏置,为太尉府、大将军府属吏,掌军营事务,七品。西晋将军府三品以上者皆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