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新莽置之,属大司空。王莽改革官制,以九卿分属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一大夫置元士三人,故大司空亦置。官名,为大司空的属官。《汉书·王莽传》:“大司空士夜过奉常亭,亭长苛之,告以官名……亭长斩之,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罢官、责降、追停、停职者,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收叙任用,称叙复。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在任被责降官、罢官或停职,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 拟注任用。
官名。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正八品。
汉朝选官制度,亦作特召。《汉书·武帝纪》元特六年 (前117) 诏: “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汉朝如才能出众之士,有时由皇帝亲自召见,问以政事,或授以官职。官制用语,也写作特召。汉朝对才能出众有某种
大理寺别称。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北齐设大理寺,掌刑狱,其后历代相沿。因而泛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唐陆贽《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谨案国家法典,没入官产,唯有两科,一谓奸赃,一谓叛逆,皆须先鞠犯状,审
以人力牵拉而行的车,亦称步挽车。皇帝在宫廷游宴时常乘之,有时则作为副车。当大臣年老体弱时,作为特殊恩遇,赐乘步挽入朝。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以推官或巡官领之,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修治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多归将作监。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
官名。十六国后燕、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武职侍从,属侍御长,随同皇帝出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明朝内府诸堂之一。置内官,掌焚化宫女、内官死后无亲属者。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堂址在西直门关外,设有内官数人经营。凡宫女、内官无亲属者,死后于此焚化。堂有东西二塔,塔下有眢井,均为盛贮骨灰之所。
官类名。魏晋时,诸王若加将军开府,则置长史、司马及记室、掾属、祭酒、主簿、录事等官属。自南朝宋太宗以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自此以后,诸王既置国官,又别置府官。分为两个系统。据《隋书·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