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校学

校学

校学即学校。汉制,郡国所置的学校称“”,县道邑所置的学校称“”,总称学校,都设经师主持教学。《后汉书·栾巴传》:“四迁桂杨太守……兴立学校,以奖进之。虽干吏卑末,皆课令习读。”

猜你喜欢

  • 司仆寺卿

    官名。见“司仆寺”。

  • 耆民

    荐举名目。又称耆儒。明洪武六年(1373)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凡山林遗隐中德行文艺可称者,礼送京师授官。其后复科举,此法并行不废,但渐衰,徒有其名而已。

  • 副保正

    见“保正”。

  • 空军总司令部

    空军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由原军事委员会的航空委员会改建而成,管辖空军各部队、学校、工厂、航空站以及空军特务旅、航空工程兵、防空部队等。设总司令一人,为中将级;副总

  • 神部尚书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神部曹长官,掌祭祀事务。《魏书·礼志三》: “高祖荐酌,神部尚书王谌赞祝讫,哭拜遂出。”祠部尚书之异称。参见“祠部尚书”。

  • 随军

    官名。唐置,为节度、观察使的属官,分司出入,备差遣,无具体职掌。

  • 城长

    官名。西域诸国置,或分左、右,佩汉王朝印绶。

  • 法制院录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佥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 协同守备

    官名。通常省称协守。明朝军中总兵官、副总兵官及参将、游击将军、守备等军职,凡与主将同守一城者,则为协守。有协守副总兵官、协守参将等名目。

  • 乌丸校尉

    参见“护乌丸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