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某宫副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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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俸

    即月奉,详“月奉”条。按月支付的薪俸。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主要方式。参见“薪给制”。

  • 卫尉守丞

    官名,行卫尉之职,掌宫门屯卫兵。《后汉书·来歙传》:“卫尉守丞乐闱,长乐、未央厩令郑安世等十余人,俱谐鸿都门证太子无过。”注:“守丞,兼守之丞也。”小官代大官行施职权叫“守”,大官代小官行施职权叫“行

  • 备倭

    官名。明朝时因倭寇入侵,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以进行防御。

  • 中书堂后官

    官名。北宋前期中书五房皆置,选前资令录充任,掌承受、批凿圣语,押定敕草,点检书写熟状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

  • 司录事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司录参军置,职如故。

  • 南益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 钱法侍郎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

  • 衡鹿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山林之吏。《左传·昭公二十年》: “山林之木,衡鹿守之。”衡通林。鹿通麓。《说文解字》卷六: “鹿,守山林吏也。”官名。周设此官,掌守山林。《左传·昭会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

  • 关尚书八条事

    参领尚书省政务的一种名义。《梁书·沈约传》: “领太子詹事,扬州大中正,关尚书八条事,迁尚书令。”据《宋书·百官上》,两晋常置数人共录尚书事,称参录或录六条事,谓其各掌一部分政务; 又有关尚书七条、参

  • 女学士

    女官名。南朝陈后主置,以宫人有文学者担任。袁大舍曾任此职,见《陈书·皇后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