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官名。西周置。掌管山林。《免簋铭》: “命免作司土,司奠还林,众吴(虞)、众牧。”《免簋铭》:“今汝匹周师司林。”
官名。西周设置,为虞的属官。《同》说:“王命同左右吴大父易、林、吴、牧。”(《三代》九一一七)《周礼·地官》之属有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受法于山虞。”与金文中见到的林为虞所兼管的情况正好相合。郑注说:“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林衡兼管林与麓,金文则分林与录(麓)为两官。参见“录”。
官名。西周置。掌管山林。《免簋铭》: “命免作司土,司奠还林,众吴(虞)、众牧。”《免簋铭》:“今汝匹周师司林。”
官名。西周设置,为虞的属官。《同》说:“王命同左右吴大父易、林、吴、牧。”(《三代》九一一七)《周礼·地官》之属有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受法于山虞。”与金文中见到的林为虞所兼管的情况正好相合。郑注说:“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林衡兼管林与麓,金文则分林与录(麓)为两官。参见“录”。
太皞部落的首领称号。传说中的太皞,号伏羲氏,比炎帝晚些,其时已进入父系社会,其部落活动在今河南淮阳县附近,大概他是淮河流域的氏族部落的祖先。传说他因为有“龙马负图出于河”(见张晏《汉书·百官表》注)的
官名。清末度支部通阜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四征、四镇将军的统称。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太宗时曾设。顺治十一年 (1654) 复设。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十二年改设尚方院。官署名。尚方在汉代是掌御用刀剑及宫中玩好器物造作的机构。清太
官名。宋初,国家财计归三司,户部无职掌,止置判部事一人,以两制以上充,以受天下上贡、元会陈于庭。见《宋史·职官三·户部》。
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原属外城工巡局,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令其学习工艺,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
九卿官署合称。《晋书·荀勖传》:“私谓九寺可并于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初为列卿主管的中央各行政机关的泛称。北魏、北齐以来,始专指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设寺卿、少卿
官署名。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 平章事判度支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而置,有官典七人,随官勾检文案。
(1)辛亥革命后仿照西方制度所设的议会中的组织。如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与众议院中均设全院委员会,各种常任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民国二年 (公元1913年) 各省省议会在闭会期间亦设常驻的委员会。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