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历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俱以一年为限,期满上选。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俱以一年为限,期满上选。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统兵官,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置,二员,从三品。德宗贞元三年(787)增为三员,为左龙武军大将军副贰。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乾封元年(公元666年)诏举,苏环等七人及第。
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虎建武(335—348)中置,掌东宫宿卫,位在太子四率上。参见《晋书·石季龙载记》。
郡属吏名。汉置,《后汉书·百官志》本注谓郡诸曹略如公府诸曹,无令史。但《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阴》题名有户令史。而郡都尉的属官中令史之名更为多见,如候官令史、司马令史、千人令史、城令史等。
官署名。元朝隶武备寺,掌制造兵器,分设于大同、平阳、保定、真定、上都、辽河、蔚州、宣德、东平、大宁等路,按所统工匠人数定秩,从五品、正从六品不等。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掌收支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
见“三司推勘院”。官名。宋置, 见“三司推勘院”。
春秋时卿大夫家臣之长。《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室老闻之。”《襄公二十二年》:“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杨伯峻注:“室老即宰,家臣群吏之长,见胡匡表《仪礼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