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仓监督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掌仓事。顺治(1644—1661)初设,一人,以满司官充任。康熙六十年(1721)改设满、汉司官各一人,每年一更代。后改为二年一更代。
官名,清置。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京,存贮在天安门右千步廊外,以工部司员满汉各一人为监督,任期二年。见《历代职官简释·木仓监督》。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掌仓事。顺治(1644—1661)初设,一人,以满司官充任。康熙六十年(1721)改设满、汉司官各一人,每年一更代。后改为二年一更代。
官名,清置。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京,存贮在天安门右千步廊外,以工部司员满汉各一人为监督,任期二年。见《历代职官简释·木仓监督》。
官名。宋置,为群牧司长官,掌内外厩牧之事,周知国马之政,而察其登耗;凡受宣诏、文牒,则以时下于院、监。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官名。唐置陇右群牧使,监陇右(治所在今青海乐都)诸牧场。宋咸平三年(公
官名。南朝梁、陈分“武库令”置,为南武库署长官。梁一班。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五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凡买至官首者试补吏,优先除用。1、官署长官。《尚书·酒诰》:“百僚庶尹。”疏曰:“士亦有官首。”2、爵名,为汉武帝所制武功爵
官署名。元置,掌大斡耳朵(帝后行帐、行宫)位下怯怜口诸务,并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帟幕车舆雨衣之用。其官有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还有经历、知事、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乌、科、唐各参赞公署编制章程》的规定,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各设参赞一人,副参赞一人(汉、蒙人员分任),均由大总统简任,隶属
隋制,尚书省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直宿禁省,如汉尚书台之制。唐制,“凡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执直簿一,转以为次”(《唐六典·尚书都省》)。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元丰四年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十六年裁归内监局,本年改归工部。初以虞衡司员额管库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为制造库郎中,设满洲二人、汉一人。下设司库、司匠各二人,库使二十二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成立,议决关于简任和荐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惟置于中央。设委员长一人
州的等级之一。唐制为第六等,在辅、雄、望、紧、上之下,下州之上。宋制亦为第六等,在辅、雄、望、紧、上之下,中下州与下州之上。辽、金、元分州为上、中、下三等,世祖至元初年以六千户以上为中州,取江南以后,
县分职诸曹之一。东汉置,《后汉书-百官志一》记汉代公府尉曹主卒徒转运之事。县尉曹亦主士卒。有尉曹掾与尉曹史,并见《隶释》一五《都乡正卫弹碑》。洪适认为此碑“盖是记述守令徭役条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