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宋置。总章监、鼓吹监设,典音律等事。铜印、墨绶,朝服。任职总章监者,进贤一梁冠。见《宋书·礼王》。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初置司于大名,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移至真定。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分为东、西八作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即宦官,也写作阉官,又称太监、老公,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后汉书·五行志四》:“(和帝)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无阳施,犹妇人也。”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为少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官名。明置,为通政寺副贰长官,位在卿下,佐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惠帝建文年间,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
官名,西汉时匈奴置,为地方性长官,各有分地,自己置官属。《汉书·匈奴传》:“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之属。”
官名。①唐朝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②宋朝刑部置,掌抄录各地旬奏大辟人数,检查旬奏情况。③宋朝大理寺置,二员,掌检选律条,以供断狱,以幕府、州县官充。官名。宋制大理寺与刑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春秋晋置。晋国军制,有上、中、下三军,皆设大夫。下军大夫位在下军将、佐之下,候长之上,佑助将佐管理军务。《左传·宣公十二年》“荀首、赵同为下军大夫。”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省治隆兴 (今江西南昌),又称隆兴行省,统江西、福建地。十五年,另置福建行省,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不久,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十六年,还治隆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