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金朝始置,掌诸仓、草场之钱粮帐目。岁收一万石以上之仓设二人,草场设二人。元朝沿置,凡与钱粮有关之仓、库、务中均设有,员额不等,任满后可转为司吏或典吏。明朝负责税务之衙署亦设有。清朝为地方吏员之一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名,为给事黄门侍郎的省称。秦和西汉有给事黄门,到东汉与黄门侍郎合为一职,称给事黄门侍郎,也简称给黄门郎或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给事中,关通中外。诸王朝见于殿上引王就坐。车驾出,给黄门郎兼受事。见《汉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查六宫。三品。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改资用库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升从三品。二十九年,升正三品。掌皮货衣物出纳。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利用院,秩从三品。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监,正
官名。北魏置。太武帝延和元年 (432)由代尹改名,为京都平城最高行政长官。后复旧。官名。北魏置,见“代尹”。
宋朝显文阁省称。
见“大都柴炭局”。
官署名。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 置,掌根括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增其租课。理宗景定四年 (1263)再置,掌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官署名。宋置,是临时掌
即“舍儿别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