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秤务
官署名。宋初置,隶太府寺,掌造斗、秤、升,尺等器具。神宗熙宁四年(1071),改隶文思院。
官署名。宋初置,隶太府寺,掌造斗、秤、升,尺等器具。神宗熙宁四年(1071),改隶文思院。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皇太子宫帐之事。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修外交文告辞令的长官。《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献于秦。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子大叔为令正,以为请。”杜预注: “主作辞令之正。”官名。主作辞令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嘉祐六年(1061)置,以节度观察留后充任。参见“宫观官”。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
女官名。南朝宋后宫置,五品,无定员。掌清商乐。见《宋书·后妃传》。
①宋朝诸路提点刑狱司简称。②明、清朝按察使之别称。即按察使。参看“按察使”条。
官名。北魏置。《魏书·食货志》: “及鼓吹主簿王后兴等词称,请供百官食盐二万斛之外,岁求输马千匹、牛五百头。”参见“鼓吹令”。
官名。元朝置,为蒙古翰林院长官。建院时置一员,后屡增至七员。秩从一品。下置学士二员,正二品; 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 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 直学士二员,从三品; 侍制四品,正五品; 修撰二员,从六品
官名。金置京西规运柴炭场,掌规运柴炭之事。设官有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
官名。新莽置。天凤元年(后14)置州牧、部监二十五人,见禄如三公。监位上大夫,各主五部。东汉废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位上大夫,禄如三公,每人掌五郡(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隗嚣公孙述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