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博士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 时改原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而置。成祖即位,复称侍读、侍讲学士。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 时改原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而置。成祖即位,复称侍读、侍讲学士。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
爵名。上大夫别称。战国魏置。《吕氏春秋·慎小》: “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署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 “明日有人能偾南门之外表者,仕长大夫。”高诱注: “长大夫,上大夫也。”参见“上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秩正八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挚壶正。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杂任职名。唐置于京县或畿县,其职掌相当于州的司功参军事。参见“司功参军事”。
官名。辽朝北面官,一译“敞稳”。为典族属之官,兼掌部族户籍之事。有大横帐常衮司,三父房各有常衮司,遥辇帐大常衮、大国舅司四帐各有常衮,奚王府有大常衮、副常衮等等,官名。辽置,亦作敞稳。《辽史国语解》: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金银局改置,秩正六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后升从五品。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参见“金银局”。
官名合称,即左平和右平,为廷尉属官。汉置,掌刑法审判。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东汉沿置,左右平各一人,掌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给予降级、罚俸处分者,准予本人所得加级、纪录抵销。有加级,则抵销其降级; 有纪录,则抵销其罚俸。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兵部所叙军功加一级,可抵销降二级。纪录一次,可抵销罚俸
官名。北魏置。《魏书·崔亮传》: “宣传左右郭神安颇被世宗识遇,以弟托(崔)亮,亮引为御史。”为皇帝左右的亲近之职,权势虽大,品阶不高。
见“漕试”。宋代科举考试方式之一,即“漕试”,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