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检官
见“搜检”。
见“搜检”。
官名。晋代公府均置咨议参军,取咨询谋议军事而名,位在诸参军上。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咨议参军,陈沿置。北齐与隋诸王府亦置咨议参军。唐亲王府咨议参军秩正五品上。宋亲王府亦置,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楚王
官名。辽置,为留守的佐官,地位在副留守、知留守事、同知留守事之下。太平六年(公元1026年)萧滴冽曾任同签南京留守事。参见“留守司”。
食公卿禄而无职事者称乐公。《史记·平准书》:“爵得至乐卿,以显军功。”注:“《汉书音义》曰:(秦汉二十级爵的)十九级爵为乐公,食公卿禄而无职事。”
元代俸禄制度。其制是禄米岁给,按品级高下规定其数额;俸钱以锭计算,每锭五十两,以品级定其额数。外官并有职田之制,无职田者酌量给粟麦。
科举考试录取时须评定等第,因称应试合格为登第,亦称及第。
官名。①宋朝军职。充当皇帝近卫的班直诸班,设都知、副都知和押班作统兵官。有散直左班都知、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等名目。②宋朝内侍官。为宦官最高职事。入内内侍者设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等,内侍省设左班
见“使院牙职”。
官署名。金朝置。隶户部。通掌户籍、度支、财赋、仓廪诸务。以主事二员管领司事,秩从七品。人选由举人试进。
官制用语。指“行”、“兼”或“试守”等试署、暂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