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名“署司幄”。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协掌帐房处事。初名“委署帐房头目”,额设三人。乾隆三年 (1738)定为八品职衔。二十四年改是称。三十六年定为六品职衔,食七品俸。
“给事黄门侍郎”省称。官名,即“给事黄门侍郎”的省称,详“给事黄门侍郎”条。
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掌理关于作战负伤的军人治疗与优抚方面的工作。知非子《金陵杂记》说:“专司收养受伤贼匪,为功臣衙。”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北院监察。其官有:南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南院左中丞、南院右中丞、同知中丞司事、南院侍御。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清末资政院秘书厅长官。宣统二年(1910)置。一人,简任。正四品。掌承本院总裁、副总裁之命,监督本厅一切事宜。
官署名。清末中央咨议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宣布增设,次年设总裁筹办。宣统二年(1910)正式成立。掌议决国家预决算、税法、公债、法律(宪法除外),并其他奉旨交议事件。宣统三年九月,短时代行议会
官名。明置,为文勋官,以授从四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八阶,秩从四品。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以武举出身人充任,正九品。后又差文臣有出身者充任。掌以兵书、弓马、武艺教授学生。
官名。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所管事宜。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