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注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即“拟差”,见该条。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即“拟差”,见该条。
官制用语。指担任较低官职者带或领较高级的散官。北魏末孝武帝曾下诏禁止卑官带领大夫及员外散骑常侍等正员以外的高级散官,只可加散号将军。如愿任散官者,则免去其有实际职权的官职,不能兼得。见《魏书·出帝平阳
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因设在宫禁中,亦称“尚书下省”。《宋书·二凶传》: “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梁书·到洽传》: “旧制,(御史) 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洽兄溉为左民尚书,洽引服亲不应有碍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
命妇名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旧命妇名号,始置,以封尚书以上官员之妻。明、清沿置,封三品官及宗室奉国将军之妻。因子孙封者称太淑人。命妇封号。宋徽宗时执政官的妻子封夫人,尚书以上、执政官以下,即
军事编制。为明朝京军十二团营中敢勇、果勇、效勇、鼓勇四营的合称。成化三年 (1467) 置。各设坐营内臣一员、武臣一员、号头官一员、把总二十员。嘉靖二十九年 (1550)罢。
①春秋战国时诸侯之尊称。后世用以称丞相。②汉朝以后高官贵人泛称。对列侯的尊称。《战国策·秦策五》:“少庶子甘罗曰:君侯(吕不韦)何不快甚也?”《汉书·刘屈氂传》“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兵出击匈奴,丞相(刘屈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计部中大夫掌纳上士佐官,正二命。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参见“法部左侍郎”。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升迁,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清制,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缺,各不俟开例具题,即奉特旨补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