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春秋战国时宋国置,卿爵,一说为近官有宠者,一说为宋外戚之官。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改太守为大尹,东汉复旧称。明朝尊称府县主官为大尹。清朝则为知县别称。1、执政受宠的高级官员。《左传·哀公二十六年
官署名。清朝江西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南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唐朝沿置,一员,正九品下,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一员,正九品,典陈设、引奏。
官名。北齐设中尚食局,属中侍中省。掌供御食饮。设典御、丞各二人,监四人。
官名、属“国民政府参军处”,见该条。
明制,官员考满后升任,称为升迁。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见“巡城御史”。
官名。明初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长官。额设一人,掌署事。后改称珍馐署署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