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监
官名。民国于内政、交通、实业、铁道等部设此官,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技术官,下有技正、技佐、技士。
官名。为技术部员,北洋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年 (公元1913年) 设于交通与农商二部,员额各二人,为简任官,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并指挥所属各技术官;位在技正之上。国民党政府时期内政、实业、交通、铁道等部都有设置。
官名。民国于内政、交通、实业、铁道等部设此官,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技术官,下有技正、技佐、技士。
官名。为技术部员,北洋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年 (公元1913年) 设于交通与农商二部,员额各二人,为简任官,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并指挥所属各技术官;位在技正之上。国民党政府时期内政、实业、交通、铁道等部都有设置。
春秋时晋国县邑等地方官职别称。《国语·晋语四》: “异姓之族,掌其远官。”韦昭注: “远官,县鄙。”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的《中央蚕丝试验场章程》规定,场内分置养蚕、栽桑、茧丝、化验、推广、事务六课。设场长一人,综理全场事务;技术官八人,办理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燕王”演变而成。天历甲申四年(1884),封秦日纲为燕王,后革去,故称“天燕”,始有是爵。位在福爵之下,属六等爵之第四等。系衔加“天”字,又别冠一字
官名。唐制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赤县令(1)”。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设置年代不详。管辖吐蕃朵甘思 (今青海东南部、四川甘孜及西藏昌都地区) 之地及四川黎、雅地区。设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 捕盗官三员, 镇抚二员。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府监。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八品、正九品。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市买局。
官名。元朝上都留守司长官,兼上都路总管、虎贲卫亲军都指挥使,置六员。秩正二品,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副留守二员,正四品; 判官二员,正五品。
见“定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