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左刺奸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宋制,称监司者为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诸司。依《职制令》规定,“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具平反冤讼,搜访利害及荐举循吏,按劾奸赃以闻。”“诸监司岁以所部州县,量地远近,更互分定,岁终巡遍,提点
即“承御中士”。
北齐郡主簿名目之一。见“郡迎新主簿”。
官署名。北齐置,隶都水台。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始以尚书左丞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其后,非三省长官而加此衔者为宰相。宋太祖乾德二年(964),置为副宰相,辅助宰相处理政事。开宝六年(973),患宰相赵普专权,始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官名。东汉置。隶光禄勋所属虎贲中郎将,秩比二百石,掌宿卫侍从。久者,以才能高低转迁虎贲郎中、虎贲侍郎,以至虎贲中郎。官名,汉置,属虎贲中郎将,俸比二百石,掌宿卫侍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员一人,以知制诰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置主管官。参见“官告院”。官名。见“官告院”。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