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户部尚书

户部尚书

官名。唐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户部之最高长官。总掌户部事。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设,隶尚书省之下。额一员,正三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称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称地官尚书,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中唐以后,常以他官掌钱谷之政,本部之职渐为度支、盐铁、转运等使所夺,尚书多为外官所带空衔,本部日常事务多由侍郎主之。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不任本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实领户部事。从二品。南宋初,以执政兼领财用事,后复置尚书掌部事。辽朝亦设,属南面官,无实职,多为加官。金朝设一人,正三品。元朝改属中书省。成宗大德五年(1301),定制为三员,正三品。明初沿元制,洪武十三年(1380)废中书省,六部尚书直隶于皇帝,事权提高,升为正二品。额设一员。清沿明制,初以承政为户部长官,顺治元年(1644) 改承政为尚书。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六年,改满尚书为二品。康熙六年(1667)复故,九年仍改二品。至雍正八年(1730),满、汉尚书俱定为从一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改度支部,遂改称度支部尚书。


官名。为户部的最高长官。唐朝的户部尚书,掌管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详见“户部”条。

猜你喜欢

  • 泰士

    ①官名。同“大士”。掌狱讼刑罚。春秋时齐国置。《晏子春秋·内篇谏上》: “(齐景公)曰: ‘何哉’?吾为夫妇狱讼之不正乎? 则泰士子牛有矣”。②一说为上士别称。《逸周书·王会解》: “中台之外,其右泰

  • 翊麾校尉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置,为武散官,从七品上。见《宋史·职官九·武散官》。

  • 提举实录院

    见“国史院”。官名。宋置,为实录院的长官。见“国史院”。

  • 驻藏大臣右参赞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

  • 马政道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江苏设置,管理马政,后废。

  • 当州都督

    官称。北魏指由刺史兼任本州都督,管理军务。《魏书·杨播传》:“永安(528—530)初,诏除(杨)津本将军、荆州刺史,加散骑常侍、当州都督。”

  • 右韶舞

    官名。参见“左韶舞”。

  • 典豫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厨”。

  • 宗人府右司

    参见“宗人府左司”。

  • 特将

    官名,秦汉之间的武官名,掌帅兵征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阳夏侯陈豨,以特将将卒五百人前元年从起宛朐,至霸上,为游击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