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司
①宋朝都统制司别称。②泛指主管军事的机构。
①宋朝都统制司别称。②泛指主管军事的机构。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佐布宪中大夫、布宪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布宪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军官名。宋代侍卫步军司所属有雄胜军,军置都指挥使;军下分若干指挥,每指挥置指挥使。见《宋史·兵志一》。
官名,其义同“郎”,秦汉郎中令所属中郎、侍郎、郎中等都是郎官。除议郎外,凡郎官皆掌持戟值班,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或侍从左右。(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和帝纪》:“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兵器、铁器。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清朝太医院所属生药库职官。专管卖办之药材,凡各省照例解送之药材,均由其验收。例由医士内选委。
官名,汉置,为侍御史之长官,西汉时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东汉时领侍御史十五人,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者劾奏。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
杂任职名。唐置于集贤院,员额十四人,掌装钉书籍之事。
官名。北周置。张羡自雍州刺史、仪同三司迁任,典国史。其下设司成下大夫以佐其职。正五命。
官名。三国吴置,负责治安事宜。《三国志·潘璋传》: “(璋)讨山贼有功,署别部司马,后为吴大市刺奸,盗贼断绝,由是知名。”官名,三国时吴置,掌治安。《三国志·吴书·潘璋传》:“(潘璋)讨山贼有功,署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