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廷尉监

廷尉监

官名。秦置,西汉分置左、右监,隶廷尉。秩千石,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执行具体逮捕任务,亦参议案例、律条,审理疑狱。与正、平通署公牍,互相监督。东汉唯置右监,秩六百石。魏晋南北朝去“”字,置一员。魏、晋、宋六品,梁六班,陈七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五品中,二十三年改六品。北齐改置“大理监”。


官名,汉置,属廷尉,掌逮捕犯人。西汉置左、右监,东汉省右监而置左监,位次于廷尉正,参与案例、律条、审理疑案。与正、平共同签名盖章,以便互相监督。魏晋置一人,无“左”字。南朝宋、梁、陈和北魏沿置,北齐改置大理监。

猜你喜欢

  • 宝章阁待制

    见“宝章阁”。官名,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章阁学士”条。

  • 龙厩丞

    官名。南朝梁、陈置,掌宫廷用马,属太仆卿。隋初置二人,为龙厩署次官,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厩丞。

  • 师范教育科

    官署名。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学堂、盲哑学堂、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 扎萨克郡王

    官名。清代回部设此官,掌总理回务,驻哈密、闢展,为世袭官爵。见《清史稿·职官四·回部各官》。

  • 祭器科经承

    官名。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以经承为主官,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

  • 鹿鸣苑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涿鹿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涿鹿监”。

  • 都水掾

    官名,汉置,西汉属各卿,东汉属郡国,掌河渠水利等事,有时与水曹掾史并置,位在其上,也称监都水掾,也省称都水。其后,魏晋沿置。参看“都水”条。官名。金都水监的属官,与都水监丞共掌分治监之事,见“分治监”

  • 匠师下大夫

    见“小匠师下大夫”。

  • 官制用语。指按照一定礼仪和手续授与官职或名义。任命官员。战国时期,国君任命官员称为拜。汉代称正式任命官员为拜或除。“拜”含有尊重之意,一般属于初任。《史记·淮阴侯列传》说:“至拜大将,乃信也,一军皆惊

  • 左右庶侍下士

    官名。北魏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始置勋府庶子,厢别六百人,掌宿卫。北周因其制置左右庶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非皇帝所御门閤之禁。并服金涂甲,左执獬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