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督邮书掾”。官名,汉置,为郡佐吏,简称“督邮”。详“督邮”条。
爵名。或称“亚卿”、“次卿”。周朝诸侯国卿爵分上、中、下三等,下卿为卿爵最低等。参见“中卿”。官名。周代天子和诸侯都设卿,分上卿、下卿。《春秋公羊传·襄公十一年》:“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
官名。明朝掌管巡关的巡按御史。宣德四年 (1429) 始置,正统十年 (1445) 后改以户部主事掌钞关之事。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设刑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属部,浙江部兼领云南。各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
官场用语,又称科参。明朝由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管。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分类抄出,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以驳正其违误。
官名。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令行在复置宗学,设宗学谕、宗学博士各一人,掌宗学之事。
官名。晋朝置,黄颖曾任此职,见《隋书·经籍志》,当为州属官。州学官名。《隋书·经籍志一》有儒林从事黄颖注《周易》四卷,惟不知为何州。
东宫警卫机构。见“左右宗卫率府”。
官名。西周置。乐官,主奏鼓乐。《师嫠簋铭》:“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众鼓、钟”。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三十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