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广州国民政府

广州国民政府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设于广州的革命政府。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革命统一战线形成以后,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有改组大元帅大本营重新建立新的政权组织的必要。因此,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组织国民政府决议案》,决定依照这次大会所制定的政纲为原则,组织国民政府,并向各界宣传建立国民政府的必要性。但是当时广州的政治局势仍很不稳定,后来经过同年十月平定商团叛乱,次年二、三月讨伐陈炯明的第一次东征和五、六月间平定滇桂军阀的叛乱之后,使广州局势转危为安。特别是这时全国正处于“五卅”革命运动的高潮中,十几万省港罢工工人回到广州,便成为反帝斗争的主力和广州革命政权的重要支柱。这时建立国民政府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在中国共产党倡导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六月制定了《国民政府改组大纲》,接着政治委员会就根据这一大纲起草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经过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后,于同年七月一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国民政府也在同日宣告成立。依照《国民政府改组大纲》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在组织制度上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党治原则:国民政府须接受中国国民党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实行集体领导和议行合一的原则:国民政府以委员会议的形式实行集体领导;在政权机关中,基本上实行了议行合一的制度。把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军事、任免官吏等大权,都集中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民政府委员会。国民政府委员会是掌理全国政务的最高机关。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国民政府委员若干人组成(当时实际有委员十六人),并于委员中推定五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推选一人为主席。主席除召集并主持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会议处理日常政务外,别无其他特殊权利。国民政府发布的一切法令和其他文件,须由主席和主管部长署名;不属于某部的,则由常务委员多数署名,以国民政府名义公布实施。国民政府初期设立军事部、外交部、财政部和秘书处。以后又陆续成立了交通部、司法行政委员会(后改为司法部)、教育行政委员会、侨务委员会和法制编审委员会。各部、会设有部长或主任委员,承国民政府之命分别主持各部、会的行政事宜。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八月一日成立监察院。监察院受国民党的指导监督与国民政府的命令,负责监察国民政府所属各行政、司法机关官吏的活动,考查各种行政事宜并稽查其财政收支情况。此外,在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兵工厂和购料委员会均由国民政府直辖,后来兵工厂改属军事委员会。

猜你喜欢

  • 麟趾学士

    即“麟趾殿学士”。

  • 大兴左卫指挥使

    武官名。大兴左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升亲卫, 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 监临

    官名。又称“监临官”。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总摄考场事务,除主考、同考官外,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监督。明制,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清制,顺天乡试用满、汉各一人,汉员以府尹充,满员以其

  • 司文局

    官署名。即秘书省著作局,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著作局。官署名,为著作局之改名。详见“著作局”。

  • 验货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验查官。分头等、二等二级。见“征税部”。

  • 左龙虎军上将军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龙虎军大将军下。统和二十八年(1010)有左龙虎卫上将军萧合卓。

  • 二卫

    即左、右卫将军的合称。参见“左卫将军”、“右卫将军”。官名简称。晋朝简称左卫和右卫为“二卫”。《晋书职官志》:“左卫熊渠武贲,右卫佽飞武贲,二卫各五部督。”

  • 门司马

    官名,汉置,俸比千石,主兵,掌守卫宫掖门;共七门七司马。南宫南屯司马,掌管平城门,吏九人,卫士一百二十人。宫门苍龙司马,掌管东门,吏六人,卫士四十人。玄武司马,掌管玄武门,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北屯司

  • 土舍

    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②明清土司之属官,无职衔,多为土官宗亲充任,或亦参以异姓。掌庶务。其职,子孙可世袭。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得以护理。另,清制规定,应袭土司者,若年幼未满十五岁,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

  • 官名。西周置。掌舟船。《楚簋铭》: “内史尹氏册命楚”,“司口鄙官内师舟。”官名。西周设置,《楚��》所记有“鄙,官内师、舟”之语(《考古》1981年第2期),为周京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