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按察司
见“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见“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明置,为旗手卫的长官,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二人。
官署名。北齐设置,属卫尉寺。掌京城及诸门士兵。
官名。金朝皇后位下女官。掌左右给事、宣传启奏、经籍纸笔之事。设一员,秩正八品。女官名,金朝置。为皇后属官,九品,掌左右给事、宣传启奏、经籍纸笔之事。见《金史·百官二》。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本部清、汉文的题奏。设汉字堂主事满、汉军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掌缮题本与黄册;经承二人。
爵名。参见“开国侯”。南朝梁始置,与开国郡侯同为三品。陈制同梁。北齐亦置开国县侯,与散县公同为从二品。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三十四年改为专差。定额六人,八、九品不等。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任期三年。掌南、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并分班住宿。
官署名。辽太祖天显元年(926),灭渤海国,改国名为东丹,以太子耶律倍为人皇王统治东丹国,设中台省佐理国事,又称东京中台省。辽圣宗时一度罢,后复设。设左右大相、左右次相等职。
官名。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执行分厅长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