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案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设仪卫正、仪卫副各一人,后增副一人。司仗六人,后改为典仗。掌王府侍卫仪仗。建文(1399—1402)中曾改王府仪仗司。成祖即位,复旧制。明代王府仪卫机构。设仪卫正一人
官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昭功万户都总使司长官,置二员。下设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 经历、知事各一员。
即“拜他拉布勒哈番”。
官名。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以前任执政充任,出入侍从,以备顾问,无官守,无典掌,而资望极高。其后,多以前宰相为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定为正三品,为侍从贴职。官名。宋置,多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分左、右。统领铁鹞军。设详稳等职。
唐代一种介于府兵与募兵之间的兵。始置年代不详,武则天时开始广泛设置于山东近边诸州与河南河北地区。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又扩展到关内道,由朝廷于两京及诸州拣取,其制如《唐六典·尚书兵部》“兵部尚书”条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选拔制度。起源于东汉时代按品级评定人物的做法。班固在《汉书·古今人表》中把人物分为从上上到下下九等,将其所举的古今人物,分别填入这九等表中。东汉时选拔官员实行乡闾评议,其时清议名士的
清朝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汉译为“内府佐领”。
官名。即尚衣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衣奉御。参见“尚衣奉御”。官名。唐置,见“奉冕局”。
见“平准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