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十飙将军”。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设刑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属部,浙江部兼领云南。各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
《周礼》女官之一。掌宗庙祭礼等事。以有爵的与王室同姓之女担任,故称。《周礼·春官》: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郑玄注: “王同姓之女,谓之内者。‘凡’,无常数之言”。贾公彦疏: “云‘有爵’,其嫁于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军队指挥机关。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其指挥机关为团本部。主官有团长(上、中校)一人,下设团副(中、少校) 二人, 副官(上、中尉)一人,旗官(中、少尉)一人, 军士六人, 军官相当官十人,军士相
清代,庶吉士称大学士为阁师。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钩盾令,员一人,以宦者任之,秩三百石。官名,汉置,俸三百石,属钩盾令,掌永安宫。永安宫在北宫东北,有园观。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官名。北魏皇子府、王府、公府、将军府、州府僚属,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正四品至正六品上。州府所置者位次长史、司马,高于诸曹参军。初置多员,宣武帝永平二年(509)省并为一员。北齐三师、二大、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会司次官,正三命。协助管理财政事务。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废。
官署名。清朝各直省所设鼓铸机构统称。隶户部钱法堂。顺治元年(1644)始设,康熙六十一年(1722)定制,各直省铸钱皆以宝字为首,局称宝某局。共设局十六,以监铸官为主官,各开炉若干座,时开时停,皆依部